Successful Cases

成功案例

真实代理案件,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。均为业主方(业主、业委会、筹备组、物管会)物业纠纷。

业主胜诉 物权保护 两审全胜

开发商告业委会:160个车位、会所、物业用房全归业主

开发商起诉业委会,要求停止占用160个车位、赔偿经济损失96万元、移交综合管理用房与会所。经一审、二审,开发商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。业主不仅无需向开发商交停车费,这些共有部位的经营收益还将持续为小区带来公共收益,用于补充公共资金和专项维修资金。

案号:(2024)粤1972民初23175-2号 二审:(2025)粤19民终5741号 法院: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果:驳回开发商全部诉讼请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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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胜诉 公建配套 物权保护

广州业委会起诉开发商:设备转换层、自行车库被侵占多年,法院判腾空交还业主

开发商及多个占用方将小区第七层设备转换层、负一层自行车库等公建配套长期侵占,加建商铺对外出租、私装卷帘门围蔽。业委会经业主大会授权起诉,法院认定公建配套归全体业主按规划用途共同使用,判令各占用方限期腾空交还、拆除私装卷帘门。

案号:(2026)粤0104民初4353号 法院: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结果:业委会胜诉(主请求获支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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